2月12日,无锡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民生保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政策意见》,由民政局和市发改委起草,涉及近20个部门和单位,共20篇文章,涉及5个方面,均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住房、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一是确保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供给。它包括三个内容:加强物资应急供应,加强煤、电、油、气安全,确保绿色通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加强民生基本保障。它包括四个内容:向贫困人口发放生活补贴,提高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免费使用水和煤气的数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三是优化教育管理服务。它包括三个内容:为所有年级开发网上教学课程,为缺课学生免费做辅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提供心理保护指导。
第四,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对COVID-19肺炎患者实施免费治疗,加强治愈患者的医疗保障,增加慢性病处方,提供健康知识指导服务,优化妇幼保健。
第五,优化社会公共服务。它包括五个内容:为医疗及相关防控人员识别工伤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和优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发展社会保障“不开会”服务,提供丰富的在线文化旅游服务,建设全覆盖的镇(街)、村(社区)应急广播系统。
意见全文如下: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制止疫情战争的重要指导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确保全市人民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发展,特在COVID-19肺炎疫情一级反应期内,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是保障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供给
1.加强应急物资供应。进一步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组织粮油、食品、日用品和防治用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增加物资供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按0.3元对供应市场价格和数量稳定的口罩生产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对接,引导商业流通骨干企业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监测预警,实行商品价格日常监测、旬分析和月度报告制度,努力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特殊时期生活资料储备制度,继续做好储备肉投放工作,确保市场猪肉不脱销,价格稳定,投放价格低于投放前一周同品种平均市场价格的20%。充分发挥地方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作用,增加成品油投入,确保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负责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和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
2.加强煤、电、油的安全。充分发挥煤电油气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煤电油气动态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各发电企业应加强煤炭储备,确保煤炭库存15天以上,确保发电机组按负荷需求发电;电网企业应当保证设备完好,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满足用电需求;天然气资源企业保证供应充足,满足市场需求;各成品油供应企业及时调配石油资源,满足汽油和柴油的市场供应。确保电力、天然气供应和运输能力,确保企业满负荷配置所需要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政集团、国家电网无锡供电公司、市政水务集团、华润燃气公司、中国石油昆仑罗社公司)
3.确保绿色通道的安全和畅通。坚决执行国家、省、市农副产品和防疫物资“绿色通道”政策,优先安排运输鲜活农产品和禽、肉、蛋、奶、蔬菜等防疫物资的车辆。防疫应急物资、上游原料、包装及其他生活物资(包括食品、饲料、上游原料、包装、煤炭、油气等)的运输。)将纳入应急交通保障范围,并实施免费公路交通政策。对需要自由优先通行的企业,及时发放调运证。运输车辆证件免征全程和回程空通行费,严格执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交通便捷的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和农村局、市公安局)
二是加强民生基本保障
4.向有需要的人支付生活津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生活困难残疾人,临时生活保障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对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360元。城市中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将按每户5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生活补贴。受该流行病影响并导致其基本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被确定为困难学生,并根据三个等级给予相应的经济援助:特殊困难、相对困难和一般困难。对符合“残疾人之家”条件的残疾人,按原考勤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雇主,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额奖励标准将提高50%。(责任单位: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委、市教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5.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我们将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3%以上(含3%)时,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养老补贴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学生给予临时价格补贴和食品补贴,支付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当月度指数同比增长超过5%(含)时,发行标准将提高50%。(负责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增加水和气体的自由使用量。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极端贫困工人家庭,每个家庭每月免费使用民用天然气将增加到9立方米。民用自来水先付后还,每户每月现金返还标准增加10元。COVID-19肺炎患者家庭、散居贫困家庭、散居孤儿参照上述水、气消费优惠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集团、市政水务集团、华润燃气、中石油昆仑罗社)
7.增加临时援助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临时救助,如发放救助资金、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城乡居民、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人员以及其他基本生活有困难的人员,由镇(街道)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其他生活困难的,镇(街道)可以积极开展“急救”。最高救助标准可按市、区两级临时救助限额标准执行;生活特别困难,可以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锡流动人口,其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将参照当地居民救助标准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责任单位: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县)区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三,优化教育管理服务
8.为所有年级开发在线教学课程。根据推迟开学的要求,全国各地学校实行“一地一策”和“一校一案”的政策,在家中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学习指导,确保停课不停课。充分发挥名师作用,积极开发网上名师课程,充分利用“席晖在线”、“江苏名师空中学”等学习平台,为全市中小学12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全课程网上课程。为残疾儿童开展网上康复训练咨询和指导,以便停课和训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9.免费为缺课的学生做补课。对于正常开学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坚持人性化管理和服务,为缺课学生制定补救方案,免费组织补救工作,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以多种方式提供心理保护指导。建立一个贯穿整个网络的免费心理热线咨询平台,为西城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保护指导服务,缓解疫情引发的心理焦虑。开通“智慧与心理教育”咨询专栏、疫情救助热线、青少年快乐成长96111热线和网上咨询渠道,开设心理保护指导课程,举办网上家庭教育讲座,加强青少年心理调适。开通24小时红十字心理援助热线88000999,为市民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红十字会)
第四,优化医疗卫生服务
11.在COVID-19中对肺炎患者实施免费治疗。对于根据卫生部COVID-19肺炎诊疗计划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卫生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2.加强治愈病人的医疗保障。COVID-19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社区家庭医生小组为其建立了专门的健康档案,以加强对其健康状况的监测。本市参保人员因COVID-19肺炎导致严重器官功能障碍及其他并发症的,并发症后续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委员会、市医疗保险局)
13.增加慢性病的处方。为了满足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用药,减少了流行期间院外配药的数量,允许医疗机构增加慢性病患者的常规用药量,每个处方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卫生委员会、市医疗保险局)
14.提供健康知识指导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建立网上医院,方便人们网上就医。通过家庭医生签署APP、电话、智能语言提醒、媒体网络和上门访问,为社区居民提供防疫和个人健康保护知识指导,帮助社区居民掌握正确的防护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社区卫生防控工作,为本地区居家观察对象提供健康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委员会、市(县)区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5.优化妇幼保健。对于已治疗但未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登记的孕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接完善省级妇幼信息平台的首诊信息输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话对孕妇进行跟踪,孕妇家属可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省级平台的基础信息,领取健康手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APP、电话和视频对孕妇和儿童进行网上咨询和健康教育指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面对面访谈。(负责单位: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第五,优化社会公共服务
16 .为医疗和相关防控人员识别工伤开辟绿色通道。在COVID-19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中,感染COVID-19肺炎、因感染死亡或患职业病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开展工伤认定,保障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简化和优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临时减免审批权限下放一级,市级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市(县)区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简化审计流程。民政部门审批生活救助申请的,将暂时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审批生活困难人员的“急救”,取消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检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并在疫情解除后完善相关程序。(责任单位: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县)区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8 .开展社会保障“不符合”服务。通过“无锡市人民社会”公共号码,社保卡可以在网上“不开会”办理,并在防疫期间免费快递给公众。优化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参保企业和群众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办公处”、“邮局”、“邮局”、“电话预约处”等方式办理医疗保险业务,减少不必要的现场办理,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支持员工在线技能培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法。提供公益在线招聘服务,并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免费提供在线“不开会”招聘服务,帮助各类求职者找到合适的职位,促进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9.提供丰富的在线文化旅游服务。通过无锡智能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无锡数字图书馆”将推出,提供各种电子图书、畅销报刊等数字文化资源。组织无锡博物馆、无锡美术馆开展“云观展”、“网上展厅”等网络虚拟展示服务。组织无锡文化中心提供多类别在线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推动江苏有线无锡分公司免费提供有线电视互动视频点播。为全市30个景点开发和推出在线旅游服务。在“智慧无锡”和“文明无锡”等新媒体平台上,推出了一系列在线娱乐活动短片“在家做什么”。(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文明办)
20.建立覆盖所有城镇(街道)和村庄(社区)的紧急广播系统。建立覆盖面广、调度灵活、指挥方便、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系统。2月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将建设一个以上的广播终端,实现全市应急广播的全覆盖。(负责单位:文光旅游局)
上述政策意见的实施时间暂定为COVID-19肺炎疫情一级反应期。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民生保障的政策由我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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