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关于防疫期间企业复工的通知
为了有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降低人员浓度,阻断疫情扩散,更好地保护城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缓企业复工的通知》(苏发[2020]2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延缓企业复工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18号)精神,我们将坚决打赢这场仗
一、复工时间:2月9日24: 00前,全市各类企业不得复工,但涉及公用事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防疫(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销售等行业)、民生(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的复工除外。其他确有特殊理由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原则上仅限于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必须提前复工。
二。复工条件: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复工条件。
1.防控机制已经到位。企业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建立企业内部防疫和控制的组织架构,做好企业恢复计划,明确企业防疫和控制的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防疫和控制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
2.员工被就地检查。关闭员工入口,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调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归档和筛选工作。所有从重点防控区域返回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回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14天家庭隔离的要求。隔离期过后,如果没有感染症状,可以正常工作。一旦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最近的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报告信息并跟进。
3.隔离设施已经到位。如果企业有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设立集中隔离医疗观察场所。如无条件,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期间,不得接收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
4.保护措施已经到位。企业应当按照市卫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防疫和隔离工作。企业应当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保护和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得少于3天。
5.内部管理到位。确保对员工身体状况的日常监控和报告,督促员工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汇报情况,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下班后的管理。做好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工厂食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防疫和控制工作,做好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做好隔离区的控制工作。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必须在满足上述五项复工条件后,向当地政府部门提交相关书面申请(包括《江阴市企业提前复工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和企业承诺函,确保无疫情),并报无锡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复工。
三。复工流程:2月9日24: 00以后需要复工的企业,按照属地安排统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复工。
四.复工管理:企业复工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复工顺利进行。
1.2月9日24: 00以后需要复工的企业,要服从属地政府制定的错峰复工计划,有序错时复工,并尽可能推迟复工时间,为疫情防控创造有利条件。
2.企业应做好组织员工延迟返程的工作,确保员工在收到企业正式通知前不提前返程。特别是对于那些尚未回到重点防控领域进行澄清的人,他们应尽最大努力说服他们不要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应对期间回到澄清的问题上来。
3.防疫期间,企业暂停招聘外籍员工。
4.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和本通知下发前已复工的企业,按原规模生产,但现有规模不得扩大,不得增加新员工。同时,必须严格采取防疫和控制措施。对未经批准提前复工、扩大规模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要责任的企业,属地政府将采取相关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个人都有防疫和控制的责任。希望全市企业能服从大局,克服困难,团结一致,以实际行动为夺取防疫控制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共同保卫江阴的和平与健康!
江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相关阅读:无锡2020年新发冠心病肺炎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提示:了解更多关于最新信息、预防措施、无锡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交通管制、关闭等。,搜索公共号码“无锡新闻网”,回复公共聊天框中的“肺炎”,并查询无锡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名单、新的冠心病肺炎最新消息、肺炎预防措施等。;回复“打烊”,查询无锡景点和文化场馆的打烊通知及后续的开业通知!
标题:江阴市关于防疫期间企业复工的通知
地址:http://www.iiu7.com/wxjj/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