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所有存款单位和员工: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COVID-19肺炎疫情期间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妥善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的通知》(金坚[2020]23号)的要求,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推迟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此期间,如果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则可视为正常缴存;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视为连续存款。
二、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职工不能正常偿还贷款,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信贷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三、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至12%之间。
无锡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日
温馨提示:搜索公共号码“无锡新闻网”,在公共号码对话框中回复“贷款”,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问题、贷款转账流程、资料、贷款额度计算器、异地贷款等。,回复“公积金”,查询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个人缴费公积金、公积金中心电话地址等。;回复“购房”询问无锡限购政策;回复“住宅房价”(如“玉兰花园房价”),查看住宅房价!
标题:无锡应在COVID-19中实施住房公积金对肺炎疫情的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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