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初试注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跟着题王网(www.tiw.cn)来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城乡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初始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
(4)国家注册机构对省级注册机构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核准注册登记,颁发《登记证》或《注册证》。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成绩管理方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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