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何处罚不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头盔价格上涨有什么反应吗?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都进行了严格、及时的查处。

根据目前的情况,头盔的价格已经稳定下来。

3.驾驶电动自行车有年龄要求吗?你能带个人来吗?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1条: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年满16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成人只能携带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携带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使用安全座椅;

(3)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载人。

4.电动自行车是外国牌照。它能被当地的车牌代替吗?

(1)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已获得强制性电动自行车产品认证,即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您可以到无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更换无锡当地号牌;

(2)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接受变更登记,也不能更换无锡当地的牌照。

(3)申请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外国牌照电动自行车无锡临时信息卡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因此无法申请电动自行车无锡临时信息卡。

5.在其他地方驾驶带牌照或不带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无锡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一)在道路上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外国牌照或者无牌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二)在本市长期驾驶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无证电动自行车和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外国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

6.我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牌照或外国牌照。我该怎么办?

(1)车辆可以自行报废;

(2)您可以选择到有更换政策的常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以旧换新,更换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

标题:从7月1日起,无锡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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