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无锡人群控制措施(隔离政策+核酸检测)

根据《无锡市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19号)

(1)下列人员在来(回)锡后应主动在机场和车站申报,通过其他渠道来锡的应立即向其居住的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14天(从到达锡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自5月30日起,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北京-深圳海鲜市场、海淀区玉泉洞商品交易市场、西城区广外桃红莲蔬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人员;

2.最近14天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2)以下人员在返回(返回)锡后应主动在机场和车站申报,通过其他渠道进入锡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的发展:

1.在过去14天内,居住在北京市非中高风险街道所在区(县)并在7天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需要进行登记,并在抽样后予以公布;

2.在过去的14天内,居住在北京高危街道所在区(县)的人员,或居住在北京高危街道所在区(县)的人员,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需要进行信息登记和采样。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即可释放;

标题:北京至无锡人群控制措施(隔离政策+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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