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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实施社区防疫“新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全面落实“精确政策、科学防控”工作部署,现公布以下措施,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社区防控措施:
1.所有社区(村庄和小巷)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一般只保留一个通道。没有需要拆除的物业、开放社区和自然村,通过增加刺刀、建造围墙和设置门柱来填补缺口,以确保防治工作达到“最后一米”。
二、居民根据需要申领《司康电码》,无电码人员和红色电码人员不得进出社区和拥挤的公共场所。进出居民区(村庄和小巷)将继续实行通行证制度。居民(包括住户)进入住宅区时,应测量温度,检查戴口罩情况,并验证通行证和“司康密码”。游客和其他外来者应该登记他们的身份。
三、新社区(村、巷)人员,要主动在社区登记,进行健康申报和“西康码”核查。“司康代码”为红色,社区应及时安排入户或集中隔离观察,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四,社区要通过“人防”和“技防”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14天的医学观察(隔离6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隔离可以解除,发热人员可以由120辆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发热门诊治疗。
五、居民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隐瞒、错过或延误。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和止咳药,采用实名制注册,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局。
六、街道社区应与交警等单位共同加强社区出入口的交通引导,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临时增设出入口,及时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七、社区走廊、电梯等公共部位应按要求定期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八、公安局要加强租赁房屋备案管理,租赁双方主动登录无锡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租赁网上备案或到所在街道房屋管理处、所在社区由网格化会员协助备案。
九、超市、农贸市场(限于农产品和副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便利店、熟食店、社区蔬菜店、粮油供应店、水果店、药店、理发店、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加油站(点)等商贸流通经营单位,参与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能够在良好卫生防疫的基础上有序复业。其中,300平方米以上的理发店和超市必须有营业执照和公共卫生许可证才能营业。营业场所应定期消毒,进入场所的人员应测量温度并佩戴口罩。
十、宾馆、咖啡馆、酒吧、咖啡厅等餐饮单位、公共浴室、美容美发、游泳池(厅)、体育健身场所(厅)、影剧院、录像厅(室)、娱乐室(室)、歌舞厅、音乐厅、网吧、KTV、线下培训机构等封闭空长时间与房间内人员密切接触。
十一、企业恢复工作要落实员工管理的主体责任,社区要承担员工恢复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通过“企业+社区”联动管理,让员工上班后由企业在职集中管理,下班后由社区属地管理,实现企业防控与社会防控的紧密联系。
十二、社区要依靠网格化管理,统筹安排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网格化工作者、物业、建筑领导、党员志愿者等力量,构建“1+5”联防联控体系,建立规范的值班机制,不断加强动态巡查、宣传引导、保障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如有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无锡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应急指挥部的防疫和控制
2020年2月26日
区防疫应急指挥部欢迎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有价值的信息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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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实施社区防疫“新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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