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思考

关于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确保经济稳定运行的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防疫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疫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困难,增强企业信心,渡过发展难关,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运行,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第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降低企业的水、电等成本因素。继续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实体经济成本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i卫发[2016]30号)中“降低企业水、电等因素价格”的相关政策条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集团、市政供水公司、无锡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2.延期纳税。受疫情影响,申请申报有困难的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应依法申请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在我市实施一级防控应对措施期间,个体固定户因防疫需要暂停经营活动的,可按实际暂停经营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暂停经营;传染病流行期间,实际经营额和收入额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限额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3.降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到疫情结束时,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负责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4.分阶段降低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将分阶段降低到0.2%,并将实施到2020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降至7%的政策继续实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5.社会保险费的延期支付。受疫情影响且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延期付款期最长为6个月,延期付款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自2020年1月起,未能及时申请保险赔付的灵活员工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重新发放,重新发放完成后其个人权益记录不受影响。(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局、税务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6.中小企业减租。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租户(包括个体租户),本市国有企业拥有的商店、厂房和办公楼的业主(业主)将免交1-3个月的租金。支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包括个体租户)免收1-3个月的租金。优先为各种载体提供政策支持,如先锋公园、技术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基地,在疫情期间租赁的中小企业免租金。倡导其他营业场所的业主(房东)降低受疫情影响的租户的租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科技局、相关行政机构、市(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7.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救助。本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不足2000人的,在疫情期间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残联)

第二,增加财政支持

8.增加企业信贷供给。对于受疫情影响和遇到困难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放贷、切断贷款或压贷;如果难以偿还到期债务,贷款可以展期或展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事业单位,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相关信贷政策和服务方式,通过完善贷款安排、降低贷款利率、实施信贷重组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市银行保险监督分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9.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信用担保基金和应急贷款基金的作用,降低信用担保基金的信用增级贷款利率和应急贷款基金的贷款利率,并在现有信用担保基金贷款利率水平的基础上下调10%。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小微企业2020年的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引导五大银行将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负责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光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管分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0.加强金融产品创新。针对疫情导致企业无法按时开工造成的资金短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工资贷款”、“租金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专项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企业生产的与防疫物资和原辅材料相关的特殊金融产品可纳入“普惠性贷款”的补偿范围。充分发挥网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完善网下融资咨询援助机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市银行保险监督分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第三,实施稳定就业政策

11.实施失业保险稳定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少员的,可返还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当地人均失业保险费和6个月参保职工人数确定退保标准,政策执行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2.加强企业就业保障。实施“一个企业,一个政策”的精准服务。引导当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就业,实行一次性吸收就业补贴、代工人培训和就业援助的激励政策。提供在线招聘渠道,促进远程面试。做好外来劳动力储备,并在疫情爆发后尽快满足职工和企业的就业需求。本市所有公共服务组织均免缴求职和招聘相关费用。参照公益性岗位对防疫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3.落实培训费补贴政策。从我市实施一级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到2020年6月30日,各类企业新录用员工稳定就业一个月以上,经确认开展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岗前培训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预分配和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自主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对员工进行在线技能培训,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4.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放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许可条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企业可以实行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保持正常生产经营。鼓励企业实施灵活就业政策。如果企业受到疫情影响,在与员工协商后,他们可以采取调整工资、轮换、缩短工作时间和等待岗位等措施来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第四,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支持

15 .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支持。保障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信贷需求,开辟贷款绿色审计渠道,提供快速融资服务。积极支持我市防疫产品生产企业争取中国人民银行优惠利率专项贷款信贷支持,政府给予50%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为具有新生产能力的企业提供疫情应急防控物资,帮助解决资金、设备和原辅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困难,帮助具有生产资质审批要求的企业进入绿色审批渠道。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有效提高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相关企业加强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研究,并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负责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局、卫生委、财政局、行政审批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市银行保险监管分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6.加强对服务企业的支持。设立服务企业救助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损失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负责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文化旅游局、交通局、财政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7.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支持。我市企业在世界卫生组织医保中心认可的期限内自费投保的短期货物贸易保险或出口前附加保险,补贴金额按实收保费不超过30%。我市企业因疫情无法出国参展,在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和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贴。我市企业实际出国参加各类展览时,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组织网上展览,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损失严重的外贸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负责单位:市商务局、贸促会、财政局)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V.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

18.积极做好争取未来的工作。加大国家和省的各种优惠贷款、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的力度,帮助更多的企业纳入国家和省的政策扶持范围,争取更多有效的资源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加快产业政策兑现进度,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审核认定,及时兑现符合兑现条件的资金。(负责单位:市人才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光旅游局、大数据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督局、贸促会)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19.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和恢复生产的帮助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公众电话、电话和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收集和总结企业应对疫情面临的困难和需求,积极组织力量解决,开通企业复工复产热线“12345”,建立服务协调机制。对重大问题要按照“一案一议”的原则,专门研究解决。加大防疫物资配置力度,支持企业返岗做好防疫工作。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清算,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要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义务。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了解疫情事实,并积极为有违约等经济纠纷的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企业,如未能完成生产订单或产品交付不及时,采用便捷的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避免不诚实风险。鼓励保险公司扩大保险责任,增加保险产品供应,支持企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负责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无锡银行保险监督分局、市(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20.加强经济运行监控和要素保障。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输保障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确保煤电油气稳定供应。加强对疫情期间全市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对疫情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应给予更多的宣传和表扬,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为经济的平稳运行作出更大的贡献。(负责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

无锡出台20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国家和省下达的相关扶持政策由我市执行。本意见由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由市发改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承担。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发布于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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