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辖区的政策,按照依法科学准确防控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以防控为主、以发展经济为重点”的方针。经过研究,全区在继续做好“一级疫情应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加快企业恢复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全力支持恢复工作
提前取消现场核查和备案。企业应强化防疫主体责任,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基础上,自行恢复工作。各镇(街道)应实行企业常驻专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加强事后监管,督促防疫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整改达标。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优化人事管理
除了高危地区,其他地区的人都可以进入西山。其中,来自高危地区,14天内有高危地区居住史,与高危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与COVID-19肺炎患者有接触史者,需在家中隔离或集中,经14天医学观察后方可上岗(隔离6天以上,核酸检测阴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果上述人员正在接受医学观察,他们应继续观察,直到隔离期结束,目前正在村庄(社区)接受医学观察的其他人员可以出院。除了上述必须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企业可以在上岗前决定是否进行医学观察。继续在公共场所实施戴口罩和温度检测等措施。公众应注意自我保护,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参加集会活动。
第三,保证返工和复工
乡镇(街道)和区交通部门要引导和帮助企业组织员工返岗,鼓励企业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统一接送员工。来西山就业的,给予个人(单位)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返回西山的人住宿有困难,城镇(街道)将协助统筹规划。鼓励企业使用定制公交车、包车等形式解决通勤问题。
第四,加强企业和社区(自然村)的防控措施
复工企业必须有相应的防控措施。进入工厂和社区(自然村)的员工必须进行体温测试。住在家里的人应该每天测试两次体温。体温超过37.3℃者必须如实报告,有单位者应向单位报告,无单位者应向村(社区)报告。各社区(自然村)要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完善封闭式管理模式,人员和车辆有序进出,有效保障通勤人员正常进出,不限制出租屋人员进出。各区(自然村)应加强巡查,及时掌握新进居民(住户)情况,并按要求纳入管理。要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毒,落实生活服务和人文关怀措施。
第五,物流运输顺畅
除了控制城际交通检查站和高速铁路及高速出口外,该地区的所有交通检查卡点将被取消。涉及跨省、跨市物流运输需要申领通行证的,乡镇(街道)应帮助企业及时申领相关证件。
第六,搞好生活设施
从事居民日常生活保障的经营单位,如宾馆(限住宿)、超市、农贸市场(限农产品和副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便利店、熟食店、社区蔬菜店、粮油供应店、水果店、药店(含兽药店)、理发店、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加油站(点)等。,可以恢复工作了。城市综合体、综合商场、商业街区和其他交易市场等。,将根据疫情情况进一步通知恢复营业时间。实行否定列表制度,如在酒店、咖啡厅、酒吧、咖啡厅等餐饮单位就餐,公共浴室、美容店、游泳池、体育场馆、影剧院、录像厅、娱乐场、歌舞厅、音乐厅、网吧、KTV、线下培训机构等。空房间中人与人之间的近距离。旅游和休闲企业,如景点和农舍,很容易引起人们聚集,暂时不会恢复工作。继续对零售药店在防控期间购买退热止咳药品实行实名制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
七、推动项目启动
在落实项目单位防控责任的前提下,省、市、区三级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全面启动,其他符合防控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以启动(恢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
8.加快政策的实施
加快落实省、市、区扶持企业渡过难关的扶持政策和意见,加强对企业复工和实现生产就业的保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加快支付相应的扶持资金。
西山区应急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
2020年2月19日
西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支持企业复工保就业的政策建议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重返工作岗位,确保生产和就业,特制定如下政策建议。
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甲级企业、区级以上重大工业项目(不含房地产)、乡镇(街道)认为需要扶持的企业。
一、员工来西山的交通补贴。自行或企业组织来西山的员工可享受交通补贴。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至3月10日,对自行来西山的员工,按照省内300元/人、省外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3月10日后(含3月10日后)自行来西山的员工按上述标准享受50%的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前,企业将通过包车、企业拼车、客运集团购票等方式统一集中转移员工相关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3月10日后(含)将给予50%的补贴。(企业统一申报)
二、给予首次就业奖励。我区企业首次在西山外直接招聘新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一次性就业奖励500元/人,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员工招聘奖励。对从市外引进或招聘20名以上新员工到西山工作的受试者(包括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区、村庄等组织),对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每个受试者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鼓励区域劳动合作。鼓励人力资源机构与人力资源丰富地区(非疫情重点地区)和高等院校建立劳动(人才)合作关系,并根据送至西山区的人力资源数量给予1万元/100人的岗位补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免费开展公益招聘。在流行病期间,该地区的公共服务组织联合国的主流招聘网站免费为该地区的企业提供在线招聘服务。
六、加强职工防疫和控制。企业自行租赁酒店或设立隔离医疗观察场所(经区卫生部门批准),根据隔离医疗观察对象给予1000元/人次的补助。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执行。中央、省、市政府下达的其他扶持政策,由西山区按照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意见由区人民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复工防控要求
1.履行主要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的员工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上岗制度,早晚两次检查员工体温,每天组织健康打卡和检查信息,登记“一人一档”。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参加聚集活动。在疫情期间,减少员工外出人数,严禁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
3.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加强工作场所的整体通风,生产车间、商业店铺、办公室等重要区域和电梯、厕所等公共部位应消毒到位。
4.守住安全底线。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建立应急计划。如果员工有异常症状,如发烧、胸闷、疲劳等。,他们应立即向各镇(街道)防治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落实隔离和120班医疗等措施。
6.实施检查和整改。积极配合乡镇(街道)防控应急指挥部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建(产业园),必须服从统一管理。
个体工商户再就业防治要求
1.落实专人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通风和消毒。
2.员工必须实施自我保护措施,如经常戴口罩和洗手,并每天早晚检查两次体温。
3.积极采用预约服务和指定服务,减少“人际接触”,尽量减少店内人数(餐饮业严禁就餐)。
4.因行业特点需要提供现场服务时,应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合理安排人员进店距离,并督促消费者戴口罩,防止人员聚集。
5.必须清洁和使用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共享服务工具、设施和设备。6.如发现业主、员工和消费者出现发热、胸闷、疲劳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镇(街道)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隔离、120转医疗等措施。
建筑物(工业园区)恢复的防治要求
1.制定建设(工业园)防控措施和服务配置的实施方案,落实入驻企业的防疫责任和防控措施。
2.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企业的员工实行健康打卡和测温管理。严格控制外国人员入境。
3.定期对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建立道路、电梯、楼梯间、公共会议室、厕所及公园其他部位的消毒检查记录,停用集中供气中心空调节。
4.指定专人服务,减少人员接触,取消公共餐厅用餐,实行配送模式。
5.设置单独的隔离室,可用于隔离企业中健康异常者。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街道)应急指挥部防控,并落实隔离、120转医疗等措施。
6.落实公共服务人员和物品的防疫措施,加强安全、清洁、设备维护等人员的健康管理,对公共服务物品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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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无锡锡山的八项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复工和实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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